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突泉县“385亩毁草开荒土地全部整改完毕”事宜

    信息发布者:mlh1953686899
    2018-07-18 13:35:23    来源:自有   转载

    关于突泉县385亩毁草开荒土地全部整改完毕”事宜

    网查资料简述:

    连日来,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责成突泉县委、政府立即深入一线调查核实,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案件中,有群众举报“太平乡马吉拉胡村草原承包到户政策没落实,村委会当四荒卖,开荒种地破坏资源,要求督察组找相关部门把草原承包到户,恢复生态。”针对这一问题,突泉县委政府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调查处理工作小组,并派出核查工作组开展工作。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调查显示,马吉拉胡村南甸子草原早在2002年起就对外发包,当年该村委会依据《2001年突泉县分山到户造林种草实施办法》,召开村委会研究决定,将南甸子草原对马吉拉胡村村民公开发包,约定每亩承包费30元,承包期为30年,2002年至2006年部分地力较好地块被农户承包,2007年至2013年又陆续将剩余地块公开发包给农户,至此南甸子草原全部发包到户,包括举报人儿子在内的37户农户都承包了草原。

      关于反映“为蒙蔽村民,一口人分14.8亩183.57元”的问题。据了解,突泉县草原确权范围包括国有草原和集体草原。其中,集体草原以村为单位发放草原所有权证且草原面积按照全村农业人口(不包含农业户口公职人员)平均分配进行联户承包,发放联户承包经营权证,联户承包的,确权不确地,草原由原承包户使用。因此,虽各村村民联户承包集体草原,但依据突泉县草原确权方案,草原由原承包户使用,其他村民无使用权利。

      同时,突泉县根据草原确权外业统计数据及《突泉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发放草原补奖,按照实际情况进行GPS测量,联户承包人口由各村村委会统计并进行公示确认。按照突泉县11.92元/亩补奖标准,马吉拉胡村村民人均补奖面积15.4亩,补奖金额183.57元。

      关于反映“开荒种地破坏资源”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使用土地测绘无人机对马吉拉胡村草原现状进行了航拍,参照2009年草原普查图、2015年林业现状图并与实际地类现状进行比对,核定马吉拉胡村草原实际保存面积11143亩,与2009年土地二调草原面积12368亩相比减少1225亩。减少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2008至2015年,为贯彻落实上级发展畜禽标准化养殖要求,批准18户农户建设标准化鸡舍和羊舍进行舍饲养殖,占用草原320亩,全部在县国土部门备案。二是在草原上实施国家三北防护林、速生丰产林等项目政策,草原土地性质发生变化,总面积520亩。三是村民拱地头、扩地边,减少草原面积385亩。

      针对类似问题,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查活动,严防毁林开荒、毁草开荒现象发生。对现存的村民拱地头、扩地边造成草原面积减少385亩的问题,已责成太平乡、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农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截至6月23日晚,拱地头、扩地边385亩全部整改完毕,自然恢复植被。

      同时,突泉县将加大巡查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开垦草原、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坚决遏制破坏草原现象发生。并将加快推进草原确权收尾工作,明确草原地类和权属,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调动草原承包者依法保护与合理利用草原积极性。

     

    针对上述资料,作为马吉拉胡村村民,作为公民,作为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一员,对政府的作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的权利。

    事件一:于2018年6月份,在我马吉拉胡村由乡政府领导乡领导,王永江,白胡领,王贺,胡庆才,汪宏等带头的拖地组,对我村南部的开荒地进行的‘青苗拖损’,拖地前乡政府为对我们村进行文件公示、讲明理由,即进行了青苗毁坏,所以对于此事件我们集体认为是未按正常程序进行的,缺少中间环节,这不应该是相关工作人员及政府的的工作方式、方法,我们应该享受知情权。

    事件二:针对截至6月23日晚,拱地头、扩地边385亩全部整改完毕,自然恢复植被,经过现场亲眼目睹的一切,现场实际发生拖地范围约为2000亩左右,欺骗上方,瞒着百姓就把地给处理了,这不是单纯的拖拱地头、扩地边这么简单了,我们认为政府没有按实上报,存在瞒报、谎报的情形,我们也享受知情权。

     

     

    现场照片(同时有对应视频作为相关链接)

    事件三:航拍图为2009年拍摄,百姓应该享有知情、观看的权利,如果航拍范围内均为草原,百姓心里不会有田铎的抱怨,现场进行整改处理,也未向百姓进行公开、公布,就这样断送了百姓经济来源,经济损失约上万元,我认为里面存在很大漏洞,政府工作违反了相关规定,针对整改处理的范围没有完全处理完毕、到位;作为村里居住几十年的老人,认为中间存在徇私舞弊、乱用私权的不发勾当,恳请成立专项调查组调查,我们村里也应作为组员参加。

    针对以上三个事件,我们广大村民提请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此事进行重新核实、调查,组员应有我们村民代表构成。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会本着为民做主,为人民服务原则公平的处理此事。

     

     

                                   马吉拉胡村村民    

     

     

     

     

                            


    打赏捐赠
    1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